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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章

8个月前 作者:沉闇

第十八章

《东城晚报》也算是本地一家老报社了,前些年的时候效益还可以,尤其是九十年代,那会儿还专门弄了个深度调查的杂志,在南方这带影响力相当大。然而随着科技进步,跟所有纸媒一样,《东城晚报》也渐渐走到了瓶颈期。且不说现在的大众,每天都被网上那些猎奇新闻刺激着,想要搞个大新闻,吸引人家眼球首先就不容易。况且,现在全球媒体都在谋求转型。有钱的搭上大型网络平台,加上他们的纸媒本身就具有相当大的影响力,转型自然阻力小,效果大。换成《东城晚报》这样的媒体,在已经没落的情况下,本身就没什么影响力,就算想要朝网媒伸出橄榄枝,估计也没人愿意接。

前些年报社还是相当吃香的单位,基本上不是挂着事业单位的牌子,就是国有企业。随着事业单位改革兴起,不少报社转成了企业,以前的铁饭碗变成了临时的,年龄稍微大点儿的不能接受这样的转变,有关系的找关系走了,没关系的也不愿意再让理想拖累了自己的生活。剩下的,要么是刚出校门还没有来得及品尝人间心酸的毕业生,要么就是已经被媒体新闻套了一辈子,抱守着纸媒高端的残念,不肯屈就网媒的“老古板”,继续在报社里面熬着。

《东城晚报》明显也是属于这一类,来了几个总编,融了几次资,都没办法让报纸起死回生。新来的这个总编姓苏,还算是有点儿背景的,弯弯绕绕托了关系,挂在了政府部门下面,算是有了资金来源。然而到底身份不是党报,人家政府也不愿意养这么多人,眼看着收入越来越少,政府那边脸色也不太好看。毕竟,人家买你进来给你注资,是让你赚钱的,可是钱拿进去了却收不回来,如何还能继续容忍着你?要不是苏总编还算有点儿背景,靠着他《东城晚报》才能在政府的庇护下继续苟延残喘着,这家报社多半早就关门大吉了。

但是现在不一样了。东开市的陆氏集团不知道是哪根神经搭错了,一口气收购了好几家媒体,从娱乐时尚,到民生调查,各个方面都有。《东城晚报》也在这其中。陆氏一时半会儿还垮不了,别人是个什么心情苏总编不知道,反正在他看来,那是大大地松了口气了。总算没人继续追着他问他要收益了,虽然长此以往必然要拿出成绩来,但是能缓一点儿就缓一点儿吧。

他抬眼看了一下坐在他旁边的这个姑娘,心里有点儿鄙夷。陆氏集团的内斗他也听说了,陆苳笙长期在吴晗的压制之下,跟个木傀儡没什么两样。她一口气买了这么多家媒体,你说她是打算做正事吧,可是这么多家媒体,也没个针对性,哪儿有正儿八经的事情是这样做的?说到底,还是富二代不懂事,几个亿洒出来买个开心。

不过,这样也好。越是不懂事就越好糊弄,不管怎么说,想把钱拿到手才是真的。就算将来她发现了那又能怎么样呢?做账的方法有千万种,他就不信,陆苳笙这个不学无术的富二代能看出什么来。

陆苳笙一抬眼就知道对方在想什么。她这个纨绔流氓的形象实在太深入人心,人家一眼就知道她是个什么货色。她也没多说什么,轻轻放下杯子,站起身来,“就这样吧,我只是过来看看,下面还有几家公司要走呢,有空我们再说。”

苏总编也站起身来,伸手做了个“请”的动作,“我送您。”

几人前后下了楼,走到三楼的时候,老远便听见了一个男人的怒吼声,“你特么这是写的什么鸟文章?你妈生你的时候脑子没有跟着一起带出来吗!什么破文章都敢拿出来丢人现眼!”

声音很大,很难让人忽视,加上办公室的门就在楼梯口,陆苳笙一下去就看到了。

骂人的是个身材高大的男人,被骂的是个体型微胖的姑娘。那个男人乱七八糟骂人还不算,拿了一小叠稿纸往那姑娘头上砸去。那姑娘看样子穿得一般,不是很时尚,发型也只是普普通通,总之是个放在人群中连影子都找不到的人。被人这样对待了,吭也不敢吭一声,低着头捂着脸,站在原地,好像连躲都忘了。

苏总编没想到送领导下楼就能遇上这么丢人的事情,正要阻止,让他收敛一点儿,陆苳笙却已经笑了一下,走进去对苏总编说道,“对了,我今天过来还没有参观你们单位呢。”她话是跟苏总编说的,眼睛却盯在那个男人脸上。那张脸长得还算不错,个子也高,大概是常年健身的关系,身材健美,配上他中上的个子,也不显得累赘或者肌肉太多,反而会让部分女孩子觉得有安全感。

陆苳笙真要勾人的时候,一般人还真招架不住。她平常在外人眼中,要么低调得像个瓷器美人,戳一下才动一下,要么欲语还羞,只是一个眼神便能勾得人想入非非情难自已。说起来,能那么露骨,十八般手艺都玩儿尽了还没上手的,也就剩下郑有风一个人了。

她的态度和眼神拿捏得恰好,既不会让人觉得露骨轻浮,也不会让人毫无所觉。说完这句话她就把眼神撤了回来,转头看向苏总编,示意他介绍。

“哦,这是我们国内版的主编,刘洋。”他站出来介绍到,“这是刚刚对我们公司注资的陆氏集团董事长,陆苳笙小姐。从今往后,就是我们的大领导了。”

刘洋这么一听,脸上立刻出现紧张之色。陆苳笙轻轻一笑,伸出她那只纤细白皙的手,放到刘洋面前,“刘主编青年才俊,幸会。”身后的景助理看见她那副样子就默默地翻了个白眼儿。她就不应该指望陆苳笙能改得过来,这才正经了多久?转眼就原形毕露了。

刘洋伸出手来跟陆苳笙的手轻轻一握,还没来得及感受她手上的温度,她已经撤回了手,由苏总编带着去其他办公室了。

从《东城晚报》的办公楼里下来,一直到坐上车,景助理等着陆苳笙给她下达命令让她去查一下那个刘洋的来历,没想到直到车子都已经开出那条路了,陆苳笙还是坐在后面一言不发。

她觉得自己身为贴身助理,有必要主动问一下,“陆董,需要查一下刚才那个刘主编的大概情况吗?”

陆苳笙眼底浮现出丝丝嘲弄,面上却是丝毫不露,“好啊。”

景助理在心里默默地翻了个白眼儿,心想,果然是那啥改不了那啥。

苏总编和几个领导把人送走了才转身上了楼。他进办公室不久,就有人过来敲门了,刘洋捧着一堆东西放到他面前,“这几件稿子要你过下目。”

苏总编眼睛也没有抬一下,点了点头,让他放下了。

东西放下刘洋却也没有离开,反而拉了把椅子坐了下来。想了想,没找到什么能切入的点,索性开门见山,“苏总,我们现在的公司另外那百分之四十九的股份全都到了陆氏手里了吗?”

“嗯。说是组建了一个新的分公司,背后是陆氏注资,想要把她买下来的这几家媒体全都聚拢在一起,目前还在商议当中。”

“这样啊。”刘洋微微点了点头,却又没有在陆苳笙身上停留,而是说道,“这陆董,还挺年轻的啊。看上去像是刚毕业不久。”

苏总编这才抬起头来看了他一眼。之前他当着那么多人骂人,虽说是在他办公室里,骂的又是他手底下的人,自己这个当领导的也不好说什么,但是这次骂人正好撞上更上面的领导,影响怎么都有点儿不好。

他要责备的话到了嘴边,转眼一想,就想到刚才陆苳笙对待刘洋的态度。他一路跟下来,陆苳笙对待其他人是什么样的,他可都是看在眼里的。这样一对比,越发显得刘洋在陆苳笙面前的不一样。不得不说,有些富婆就喜欢刘洋这种类型。只是没有想到,原本以为只有上了年纪的女人才喜欢这样的,结果年轻小姑娘也是一样。

那些话到了嘴边又被他咽了下去。刘洋没什么好顾忌的,万一将来陆苳笙想起这个人来了,她不高兴了怎么办?他没有必要去得罪大领导。至于刚才那个小职员,领导骂她总有道理的,固然刘洋方式不对,但那也是她犯错在前吧。

陆苳笙既然对刘洋有意思,那他就不妨再加把火,反正成不了不关他的事,成了这两人都要感谢自己。

思及如此,苏总编笑了笑,“是刚毕业不久,还年轻呢,最近刚跟男朋友分手。”

刘洋微愣,几乎以为自己的那点儿心思已经被苏总编猜透了,还没有说话,又听见他不紧不慢地说道,“这富二代啊,出手就是大方。她前面那个男朋友是个明星,还算是小有名气吧,两人分开之后陆大小姐专门买了几家杂志,就是为了能让她那个前男友上封面。这样看起来,就算不能把人娶到手,分手费也足够丰厚了。”说完,又半真半假地感叹了一句,“这女孩子出手啊,有的时候比男人还大方。”

刘洋低着头,也不知道在想什么,正好苏总编把稿子看完,拿去还给他,他才带着稿件出来了。

如果真的能巴上陆苳笙,就算不能娶到手,那也有很大的好处啊。况且,她长得那么好看,怎么看怎么都不亏。

刘洋抬手看了一下自己刚才被陆苳笙握过的那只手,上面仿佛还有缕缕幽香,也不知道她用的什么香水,感觉就是跟格子间里面的那些小白领用的不一样呢。

“我这边整理出来有疑义的‘意外死亡’案件总共十一起,大体思路是按照谢海暴露出来的,围着当初的那几个有嫌疑的人员来展开的。既然他们当初能够‘意外’杀死王大虎,那么也有可能杀过其他人。结合方铭传回来的资料,我这几天梳理了这些年来的这群人的走向,慢慢摸索出来。又联系了当地警方,让他们一起帮忙,把可疑的案件单独拿了出来。”薛周抹了一把脸,努力把眼皮子睁开,他的旁边放着一个开了免提的电话,电话那头就是还在外面出差的方铭。“这还只是看上去比较有疑义的,有没有更多的案件,恐怕还要等凶手归案之后才能知道。”

电话那头传来方铭的声音,“我这几天在这边也走访调查了一下。当初王大虎从楼上摔下来,摔得脸都看不清了,他身材跟谢海身材相似,加上穿得都是统一的工作服,大伙儿又不会细看死人的脸,所以就这么蒙混过关了。谢海估计是察觉到了人家要杀他,看到杀了王大虎之后,就赶紧躲起来了。”

“那群人也不知道是不是最开始没有反应过来,反正就这么将错就错了。谢海在老家属于大龄青年,一把年纪没有结婚,因为家里穷,跟人出来打工。我找到他们当时工地上的老板,问了一下,说签署补偿协议的是谢海的什么远方二叔,来闹的都是他的什么七大姑八大姨,具体什么称呼,他自己也搞不清楚。不过结合谢海自身的家庭情况来看,当初来要钱的所谓的‘亲戚’应该也都是外面找来的。他的那个远房二叔,我们联系了谢海的家人,说是并不认识这个人,照着那老板的叙述,像是这里面领头的。”

等他把话说完,郑有风开口道,“你等会儿让人把照片发过来,我们这边找,你在那边专心走访就好。”

“行。”工作上的事情方铭一向都是不跟郑有风闹的,他简单地交代了一下自己这边的情况,等着会议室里的同事接下来的发言。

郑有风拿着小本本,综合了一下以上几个人发来的线索。他在谢海的证件照外面用油性笔画了一个圈,“我们现在知道,之前在富丽大厦楼顶跳下来的那个人是谢海而非王大虎。他跳楼,根据我们目前掌握的情况来看,应该是被人挑唆的。之所以会冒充王大虎,那是因为在一年多以前,‘谢海’这个身份,由于一起‘意外’事件死亡了。我们现在需要弄清楚的,一是教唆谢海跳楼的人究竟是谁。我个人倾向于那个快递员刘军,为什么我们等下再说。二是谢海在王大虎意外死亡案件当中,究竟扮演了什么样的角色。他是受害人,还是加害人。三,也是最重要的一点,这个杀人骗取保金的团伙,究竟有多少个人,首脑是谁,我们能不能把他们一网打尽,就要看方铭那边了。”

郑有风知道方铭对他有心结,一般在这种大场合底下都还是挺给他面子的。电话那头方铭轻哼了一声,没说话。

郑有风看了一下,正想说暂时散会,苏越却抽空接了个电话:“喂......好!”她电话一扣,站起来冲郑有风说道,“领导,富丽大厦那边传来消息,说刚才抓到了一个形迹可疑人员,手上的确拿着把锯子。但是......”她犹豫了一下,不知道该不该说。看到郑有风朝她微微点了点头,苏越才说道,“不是刘军。”

郑有风一怔,“那是谁?”

“刘军的弟弟,刘秋明。”

怎么会是他?郑有风这句话放在心里没有问出来。如果是这样,要么就是他当初的推断错了,要么就是刘秋明被人拿来定了包。

郑有风微微一合眼,片刻之后就对苏越下达了命令,“让他们把人带过来,我们连夜审问。”

“好。那那边的人还要继续守着吗?”

他微一沉吟,“撤回来吧。”不管教唆谢海跳楼的那个人是不是刘秋明,都没有用处了。是,人已经被他们抓到,继续守着没用;不是,有人把刘秋明放出来当鱼饵,打草惊蛇,已经没用了。他顿了顿又补充道,“你让那伙弟兄们注意点儿,那把锯子是重要证物,我们要提取指纹的。另外,马上派人在刘军的住所附近和富丽大厦附近去找刘军本人,找到了不要惊动他,直接跟上,让你们把人带回来才带回来。”

警车载着嫌疑人叽哩哇啦地驶进市局的机关大院,苏越第一时间带人过去把刘秋明给提了过来。

刘秋明还在上大学,不知道是不是小幺营养比较好,他虽然长得没有刘军好看,但个子却蹿出一截。被逮到市局来之后,整个人脸上显出一种紧张的茫然,好像一张张满了弓,稍微一碰就能断掉。

苏越抱着她的小本本坐在刘秋明面前,面无表情地问他,“你知道为什么把你带到这里来吗?”

刘秋明头都要缩到胸里面去了,摇了摇头。

苏越没有想到一开始这人就不按剧本来,微微一滞,顿了顿才想到了接下来的台词,“那你这么大晚上,去富丽大厦干什么?”

刘秋明嘴唇嗫嚅几番,最终还是什么都没有说。

苏越看了他一眼,开始进入流程,“你去富丽大厦,什么都不拿,专门拿走一把锯子,你是打算干什么?”不等刘秋明讲话,苏越又自顾自地说道,“那把锯子是重要证物,跟之前一桩杀人案有关。你去把它偷下来,我们怀疑,你跟这起杀人案有关联,说不定就是这桩案件的凶手,现在你有什么话好说?”

苏越猛地往桌上一拍,刘秋明被她吓了一跳,条件反射般地抬起头来,嗫嚅道,“我......不知道,我什么都......不知道......”

苏越看了他一眼,说道,“你不知道,那你去富丽大厦上干什么?”见刘秋明紧闭双唇,她又转换成了一副循循善诱的面孔,“你一个大学生,这个时候不在学校上自习,去那地方干什么?是有谁让你去的吗?”

刘秋明瞳孔猛地往后一缩,苏越知道自己问到了点子上了,继续加了把劲儿,“你看,如果你不是凶手,那让你去的那个人又是安的一副什么心肠?他知道你去拿这把锯子有可能把你自己搭进去,却依然要让你去。这人存心要栽赃在你身上,你还要维护他吗?”

刘秋明低着头,正面看过去也看不出他的表情。过了半晌,苏越都要以为他依旧不会回答了,却听见那个少年微带哭泣的声音从对面传来,“那把锯子......是我放上去的......”

苏越一惊,只听他续道,“我前段时间帮我哥送快递,他说要还锯子给那边一个管理员,让我帮忙带过去,我就带了......这两天看到你们发通告,又听小道消息,说那个跳楼死的人不是自杀,是有人拿锯子锯了栏杆他才掉下来的......我害怕查到我身上,就来拿了......”

在外面听审讯的郑有风听到这句话,转过头来对身边一个警察吩咐道,“告诉那边跟着刘军的那几个弟兄,抓人了。”

趁着人去抓刘军的间隙,郑有风去走廊尽头洗了把脸。冰冷的水打在脸上,让自己勉强清醒了些。

他感觉自己这辈子的瞌睡就没有睡醒过,小时候精力旺盛,小朋友不知道珍惜现在的时光,更不知道世界上有种东西叫“中考”“高考”。他虽然皮,但也知道分低了老爹的竹片不是吃素的。初三高三跟大多数孩子一样,没有睡过安稳觉。到了大学,念的又是刑侦专业,早上五六点就要起来练操,风雨无阻,更别说说懒觉了。等到工作了,那就更别说了,忙起来像这次这样,几十个小时不合眼也是常有的事情,哪里还管什么睡不睡觉。

郑有风洗完脸,感觉自己又容光焕发了,也不拿纸擦,随手往脸上一抹,就转身朝办公室走去。走到半路,他拿出电话来给方铭打了个电话,“喂,方铭?”

“放。”

郑有风被人这么怼了一道也没有生气,反而觉得有点儿好笑,“你那边加把劲儿,我们这边就已经把嫌疑人抓到了。”

“行了行了,知道了。还有什么屁要放的?赶紧。”

“没有了。”郑有风拉了拉衣服,“我肠胃很好,从不放屁。”调戏完方铭,郑有风脸上那副惫懒神色消失不见了,转而变得严肃起来。

抓到了刘军并不能说明什么,因为他们没有直接的证据证明刘军就是教唆谢海跳楼自杀的凶手。从刘军进入警局审讯室开始,他们就只剩下二十四个小时的时间。如果在这二十四个小时当中,找不到直接证据证明刘军是凶手,那就只能把人放出去。

关键是,他们现在谁都清楚,倘若刘军真的无辜,他为什么还要让他弟弟去富丽大厦拿那把锯子呢?

郑有风迟疑的脚步被关在了办公室大门外面,走进去,他又是那个雷厉风行的刑侦队长。他走到薛周身边,对他说道,“你亲自带人去刘军住的地方看看,也许会有什么线索。然后,”他转身,冲旁边一个警察招了招手,“你找几个便衣,去刘秋明学校看看,我们时间不多,大家都赶快。”

办公室里的同事鱼贯而出,就剩下郑有风一个人。他环顾了四周一圈儿,觉得还是有必要跟领导说一声,看是不是要从底下调两个业务能力出众的人上来,免得他们这边人手随时不够用。

郑有风坐回自己位置上,又重新拿起之前方铭给他发回来的信息。他看了几眼,突然想到什么,开始在电脑上面挨着挨着查询那些工程的信息。

一般来讲,像杀人骗保这种事情,多发生在矿上。瓦斯一个爆炸,尸体都找不到,当然也就不用害怕被人拆穿了。像这样工地上坠楼的可能性,实在有点儿低。更别说杀错人了。只是现在他们关键的嫌疑人一个都没找到,具体什么情况也都不清楚。

郑有风把那几家单位的名称写在纸上,这都还是只发生在一个城市的意外事故。说频繁也称不上频繁,都是打一枪换一个地方,很难引起注意。那些企业老总们都是见惯了这种场面,最上面的是只想赔钱了事,不想引起大家注意。下面的也是能敷衍就敷衍,赶紧把人打发走,只要闹得不厉害,施工方也都不在乎。

郑有风输入一家公司名称,往下一拉,其中一条信息引起了他的注意。那是一条竞标新闻,竞标不奇怪,让他留意的,是跟这家公司一起竞标的一家单位。名称他有点儿眼熟,想了想才记起来这是那天他在翻看陆氏集团微博的时候看到的。郑有风连忙把手机拿出来,键入“陆氏”两个字,在里面搜到了这家公司的名称,果然,正是陆氏集团的子公司。

他想起那天晚上陆苳笙跟他说的话,又连忙查阅了其他几个公司的基本情况,结果显示,也有两个跟陆氏那家子公司有关。

他的眉头攒得死紧,照着上面的查阅结果,往那几家公司下面划了几道横线,抓起钥匙,飞快地下了楼。

走到半路他就跟陆苳笙打了电话过去,“你在哪里?”

陆苳笙看了看时间,嘲弄地说道,“你们人民警察真是鞠躬精粹啊,这都快凌晨了还扰民呢。”

不知道她是不是已经睡了,声音听上去有点儿闷。可是郑有风也顾不得那么多了,“我有事情找你,很急。”

“再急也明天说。”陆苳笙把桌上那个已经空了的安眠药瓶子扔到垃圾桶里,她刚才才吃了好大一把,这会儿药劲儿上来两个眼皮直打架,实在不想再为人民警察义务劳动。然而郑有风接下来一句话却让她瞌睡立刻醒了,“你不是一直想找你家摄政王手上的小辫子吗?找到了。”

“你在哪里?”陆苳笙拿起衣服披在身上,边走边出门。

郑有风听她瞌睡醒了,忍不住弯了弯唇,“我还在市局。”

“那行。”陆苳笙说了个比较中间的位置,“你在那里等我,我开车过来。”

半个小时之后,陆苳笙跟郑有风在一家停车场里面碰了头。

“你说你这选的都是些什么狗屁地方?陆董,你家摄政王没给你发零花钱是吧?这下你倒省了茶钱了。”郑有风一边抱怨一边手脚不停地钻进了陆苳笙开着快把人融化了的暖气的豪车当中。

“你好意思。大晚上把我叫起来,让我请客。”陆苳笙看了他一眼,“况且,我现在也不适合出去。”

郑有风往她身上看了一眼,她出来得急,妆卸了,衣服也换了,刚才出来身上就穿了件套睡衣,外面披了件大衣。只是吧,也不知道是不是人长得太好看,就这么衣衫不整的,硬是让她穿出了一种慵懒的感觉。

郑有风脸上露出一个恶劣的笑容,目光在她胸上瞄了一眼,“出来得急,没带胸垫吧?你就老实说,你平常是垫了多厚。”

陆苳笙冲他翻了个白眼儿,将衣服拢紧了,不耐烦地说道,“有什么事情找我?”

郑有风把刚才带出来的那张纸递给她,“这些企业你有印象吗?”

“哈。”陆苳笙乐了,“郑警官,你是故意的吧?你又不是不知道我家摄政王从来不让我碰生意上的事情,我争了这么久他放出来的也都是些边边角角,这种核心业务,我哪儿接触得到。”

“你们集团的所有文件,总要你签字的吧?我只是问你有没有印象,哪儿那么多屁话呢。”

陆苳笙拿着那张纸漫不经心地往下看,然后郑有风就看见她下意识地坐直了身体,过了片刻,她开口说道,“见过。但没有全部见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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