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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1章 挨过饿的人

8个月前 作者:卖胸罩的女王

“墨先生。”鲍文用生硬的华语说:“能耽误你两分钟的时间吗?”

墨非停下手中的活计,“可以,有事请讲。”

鲍文是懂一些华语的,他皱着眉极力搜索着词汇,磕磕巴巴地说:“……墨先生,那个……你的厨艺特别棒……我国开放了技术移民的限制……你有意向到美利坚发展吗?”

墨非听清楚了,这个鲍文想邀他去美国发展事业。美国纽约、洛杉矶等大城市,集聚了顶级的餐厅,成为展示各国美食文化的舞台,如果在那里有一席之地,说明你的餐厅已经走到了世界的前列。

“嗯。”墨非点头说:“你的建议很不错,总有一天我旗下的餐厅会开到美国去的,不过移民就算了,我还是喜欢住在华夏。”

“那太遗憾了。”鲍文说:“你这样的人才,在这种小城市埋没,是很可惜的。到我们美国去,我保证你能很快拿到绿卡。”

墨非洒然一笑,

“鲍文先生,这句话你说错了,在这里有很多人认同我的厨艺,我没有被埋没的的感觉。至于什么绿卡嘛,我没什么兴趣。”

被拒绝了,鲍文耸了耸肩,然后又说:“我们的驻华大使是一位真正的美食家,有机会我要向他推荐你,你很棒小伙子!”

他竖起大拇指,晃了几下又回到水晶桌旁,同其他使节低声交谈了几句,大家起身走了。这里毕竟是小店,后面还排着很多客人,他们并不方便长时间逗留。

又是忙碌的一晚。临近下班的时候,高华进来了,身后还跟着一个人。进门后,高华嗅嗅鼻子,问余小鱼:“小鱼儿,添新菜了?”

余小鱼笑道:“高总,你的鼻子可真灵,我们老板新添了一道【凤爪王】。”

高华身边的那人眼睛一亮,“鸡爪子对吗?那太好了,今晚一定要给我们来一份。”

余小鱼双手一摊,“不好意思,已经卖完了。”

那人坐下来,满脸的遗憾。高华推了推他,“小钟,明天我们再来,肯定让你吃个够。”

“不用等明天,我自己留了一盘,送给你们尝尝。”墨非不知何时从厨房走过来,端着个瓷盘,里面盛着七八只凤爪,个个汁水饱满,似乎一碰就会骨肉分离,诱人的色彩,浓香的味道,让人不禁暗暗生津。

高华接过盘子,也没道谢,拍了拍小钟说:“墨非老弟,这位是钟文清,我的一个朋友,做外贸生意的。文清,这就是我给你说过多次的墨非墨大师,今天你有口福了。”

初次见面,两人寒暄了几句,落座后钟文清的眼睛都直了,鸡爪子是他的最爱,见到这份垂涎欲滴的好东西,心里早就痒痒了。

高华笑着说:“小钟,你千万不要见外,尽管吃就好。”

听了他的话,钟文清毫不犹豫夹了一个凤爪,一口塞进嘴里,整只凤爪只剩下小半个露在外面,接着他把凤爪吐出来,上面已经变得光秃秃,全剩下骨头了。

不到十秒的功夫,一个凤爪已进了他的肚子。

墨非、高华、余小鱼、楚落都看呆了,特别是墨非,开了这么长时间的饭店,见过不少资深吃货,还从来没见过吃饭这么不要命的家伙。

没有停顿,下一秒又有一只凤爪落入他的口中,同样是不超过十秒钟,这只又被干掉了。

有人形容吃饭是风卷残云,这位吃货堪称风卷满天云!

最后,看着空荡荡的盘子,高华认真地对他说:“小钟,你上辈子跟鸡爪子有仇吗?”

“噗嗤!”余小鱼和楚落都笑了。

钟文清擦了擦嘴巴,

颇有些不好意思,犹豫了半天才说:“高总,墨大师,你们挨过饿吗?不是一顿两顿饭没吃,而是长期吃不饱饭。”

墨非和高华对望一眼,都摇摇头,

“我挨过饿!那份记忆实在太深刻了。”钟文清眼神黯淡下来,好像想起了过往的经历,重新揭开了伤疤。

屋里安静下来,已到了关门的时间,顾客们早就知趣地走了,店里就剩下这几个人。

“能讲给我们听听吗?”余小鱼忍不住发问,被墨非瞪了一眼,赶紧吐了吐舌头。

钟文清看在眼里,挤出一丝笑意,“无妨,就讲给你们听听。”

“刚大专毕业那会,我一个月工资元,在沧海租了一个小房间,每月350元,房东看我是刚毕业的学生,没有收一押一,只收了我350元钱。买生活用品花了200多,交手机费50元,买了件上班穿的上衣120元,我清清楚楚记得那时候兜里还剩下62块8毛钱,大概是半个月的生活费。

楼下有一家做卤菜的,就是卤猪头肉、下水什么的,也卤一些鸡爪子、猪蹄。你要多少人家给你切多少,我每次路过那个摊位都装作打电话的样子多停留一会,闻闻味道解解馋。

那时刚好放三天假,手里没钱不愿出门,我窝在小黑屋里听歌、看书,一首《春天里》翻来覆去地听,边听边跟着唱,鬼哭狼嚎的,最后真的把我唱哭了。

我一整天没出门,饿了就喝几口自来水,好不容易捱到天黑准备睡觉,楼下卤肉店老板又在卤肉,那个香味现在想起来,我还会流口水。我挣扎着起来,趴在窗户向下看,老板从锅里捡拾鸡爪子,卤好的鸡爪子在灯光下通红发亮,喷喷香,还有人过来买,买完就塞进嘴里一只,嚼得嘎嘣响。

我攥着兜里仅剩的几十块钱,数了好几遍,还是没下决心去买几只尝尝,于是狠狠心跑去小卖部买了一包五毛钱的方便面,买了四个馒头,屋里没办法烧开水,用凉水泡面,那是我吃过最好吃的泡面。吃完后意犹未尽,我跑去门口把房东晒的大葱抽了几颗,就着馒头吃掉,继续听歌,昏昏欲睡。

后来我一直没去吃卤鸡爪,在那里住满1个月公司就提供了宿舍。

说起来是五年前吧,那时候出来创业自己的贸易公司开始盈利,换了新车带着老婆孩子又找去那个地方,胡同基本没有怎么改变,我找了好一会找到房东家,敲了半天门出来一个中年男人,我说我很早之前在这里租过1个月的房子,今天路过没事来玩玩。

房子已经改造了,我当年住的小黑屋已经成了储物室,我趴在窗户向下看,卤肉馆还在。

临走时我说起当年偷了他们家的葱吃了,中年男子笑笑了说,我记得了,我母亲提起过你。我嘿嘿笑说大娘怎么知道的啊,他说门口有监控。

下来后我带着老婆孩子去吃了卤肉,女儿撅着嘴说要去吃披萨。

我要了十几只卤鸡爪,刚出锅的那种,炖的烂烂的,又要了半个猪头肉,几碗米饭。鸡爪子还是闻到的那个香味,我几乎全吃掉啦,米饭一粒也没有剩下,边吃边掉泪,止都止不住,老婆在一旁吓得不行问我到底怎么了这是,我说太好吃了,我都吃哭了。

你知道哪种感觉吗?不是满足,更不是前所未有的酸爽,那一刻只有委屈,我好像抬头就能看到那个趴在窗户上攥着几十块钱的少年,他那么想吃一只鸡爪,却隔了这么久才吃到,想想就很难过……”

说完,皮肤有些黝黑的钟文清擦了擦眼泪,笑着说道:“那个鸡爪子比起墨大师做的,差的太远了,但那个味道我一辈子也忘不掉,有时在梦里也会想起来。”

余小鱼在一旁抽泣着,好像受了多大的委屈,她起身跑到厨房里,又端出了三个鸡爪子,“喏,给你,这是老板给我留的,送给你吃了吧。”

钟文清赶紧推脱:“真吃不下了,现在饭量不比从前,还是你吃吧。”

余小鱼擦了擦泪,把一只凤爪填到嘴里,突然哇地一声大哭起来。

墨非站起来,“文清兄,你有故事我有酒,今晚我们不醉不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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