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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一章 (已换)

8个月前 作者:沉闇

第四十一章

等到她东西都放得差不多了,郑有风已经等得快没脾气了。

他坐在沙发上,翘着二郎腿,撩起眼皮来看了一眼陆苳笙,正打算怼两句回去,陆苳笙却已经从冰箱里拖出一把还带着露水的新鲜豌豆尖,拿到面前,冲郑有风甜甜地笑道,“要吃了晚饭再走吗?”

郑有风顿时什么脾气都没有了。

他家的厨房跟个摆设没什么两样,一年开不了两次火,一次是煮方便面,一次是煮速冻饺子,除此之外,并没有什么用处。

郑有风站在门口看了一会儿,看到陆苳笙那熟练的动作,才知道她并不是在瞎扯。

她是真的会做饭。

陆苳笙做饭的姿势还挺像那么回事,只不过光是择菜郑有风也看出来了此人的挑剔。已经是一把挺水嫩的菜苗了,她还是只要最上面那一点儿,怕弄脏了指甲不好看,直接拿厨用剪刀剪的。

新鲜的豌豆尖不需要放太多的作料,一点儿蒜末足以。陆苳笙把摘出来的菜尖放在加了油的锅里和蒜末一起炒,断生了就端出来。黑米粥是早就熬好的,然后又炒了个红椒肉丝,让郑有风端到了餐桌上。

她把围裙丢到一边,笑着说道,“今天晚上菜不够,而且搬了家我也有点儿累,就两个菜,明天再换其他的。”

郑有风知道这人张嘴就是鬼话连篇,根本不信她。当下拿出神农尝百草的勇气来尝了一口,味道居然还不错。他虽然不会做饭,但是会吃,吃得出来陆苳笙这两个家常小菜火候油温什么的都掌握得不错,跟她本人一贯在外面表现出来的形象,大相径庭。

“你那什么眼神。”陆苳笙碗里可能就只有一勺饭,她跟小鸡啄米一样,拿筷子挑了两粒,看到郑有风在看她,她解释道,“我晚上一般都不吃饭的。今天还是为了陪你,才吃了两口米。”女生为了减肥无所不用其极,郑有风的目光在她那细骨伶仃的手腕上转了一圈儿,毫不留情地批评道,“难怪你长这么矮,肯定是以前不好好吃饭。”

“喂喂喂,我要是跟你一样个头窜到一米八好几我还要不要找对象啊?再说了,”她挑了一根菜,“是你太高,不是我太矮。”一米六五往上,也不算矮了。

郑有风冲她露出一个高深莫测的笑容,伸手扣住她的手腕,瞬间将话题转移到了其他地方,“我问你,那天你跟谢婷欣谈话,她的话什么意思?”

陆苳笙一愣,瞬间后悔起来。

她怎么就忘记了还有这茬儿呢?当初她的注意力全在谢婷欣身上,哪儿能想到旁边还有个东亚醋王?这人前几天忙着审嫌疑人,这会儿终于有点儿空了,于是就来找她秋后算账了。

陆苳笙眼珠子滴溜溜地转,郑有风一伸手就捂住她的双眼,“好了,别转了,老实交代。”他手指成环,松松地扣在陆苳笙的手腕上,直接把自己的手当成了一副镣铐。

陆苳笙顿了顿,旋即笑了出来,“你这是想起问我以前的感情经历了吗?可是你都把人骗回来了,现在才想起问,是不是太晚了?”

她丝毫不惧郑有风的目光,微微抬起身子,做出一个诱惑又压迫的姿势,“问完了你要是不满意,是不是还打算退货?”

“想得美。”郑有风在她柔软的脸颊上摸了一把,“你喜欢着别人还来撩我,没你这样不遵守规则的。”

他语气有些愤愤的模样,没有了往日的吊儿郎当,居然生出几分可爱来。

陆苳笙微微一笑,探出身来在他唇上偷了个香,然后换上一副乖巧模样,坐在他对面,“是我不好,不过从来都是我喜欢人家,人家不喜欢我。”

没有想到她这么快就承认了,郑有风微讶,更让他讶异的是,陆苳笙这个撩汉高手,居然还有马前失蹄的时候?

陆苳笙看出他在想什么,笑了一声,没有把姚嘉严一直把她当妹妹这件事情告诉郑有风。

真要告诉他了,那她在郑有风面前,也不用要脸了。

陆苳笙象征性地吃了几口米,算是吃了晚饭,然后把碗一扔,开始支使郑有风,“去,去洗碗。”

郑有风就知道,这人的贤良淑德只是装出来的那一瞬间,但是吃了人家的饭就要受人家管,他只能认命地端起碗,走到了水槽边。

可能是因为他唯一能做的家务就是洗碗,郑有风居然还洗得像模像样的。陆苳笙看着他把碗放到不锈钢架子上,偏头问道,“琴台中学那个案子,你们办得还顺利吗?”

说起这件事情,郑有风感到有点儿汗颜,他居然为了吃醋把正事忘了,“我说,那个什么狗屁报道,是你让人做的吧?就是那个什么刘洋?”

他说的是一夜之间瞬间传遍网络的一篇新闻稿,写的是琴台中学这样一个重点中学,居然披着教书育人的人皮,做的却是quanse交易的肮脏事情。标题耸动,语言猎奇,偏偏实锤一副接着一副,打得人措手不及,就是想挽救,也没有办法。

“嗯。”陆苳笙毫不在意地承认了。这件事情牵涉到人肯定不止表面上看到的那么简单,背后一定还有位更高权更重的人,她借了刘洋的手爆出来,算是把这件事情往前推了一把。“你有什么问题吗?”

“没。”郑有风洗完碗,没找到擦手的帕子,正要往空中一甩,陆苳笙已经双指夹着一张厨房用纸递到了他面前。

他接过来,“只是对刘洋居然还有点儿用处,表示惊奇。”他看了一眼手机,发现离换班还有段时间,于是好整以暇地叠起长腿问陆苳笙,“你能不能告诉我,找到刘洋,要他帮你做什么?”

陆苳笙一笑,有些漫不经心的样子,“当初我生父失踪之前,呆的单位就是《东城晚报》,那个时候他是这家报纸旗下一家深度调查杂志的主编。”

郑有风立刻明白了,“你找刘洋,就是想让他帮你找出当年你父亲失踪的相关线索?”

“哪儿啊。”陆苳笙走到客厅中间的沙发上坐下,像是没骨头一样歪在上面,“你也太高看他了。”

“刘洋这个人,眼高手低志大才疏,整个人就是一个大写的傻逼,要是我把希望寄托在他身上,那才是真的脑残了。”她苦心布局这么多年,就等着一朝收网,能把一直困扰着她的事情给解决掉,又怎么会在选人上面出这么大的纰漏呢?

郑有风明白了,她这应该是打算拿那个什么刘洋,出去填炮眼。

毕竟,在全是人精的环境当中,找个这样的傻逼,不容易了。

琴台中学的案件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轰轰烈烈地拉开了帷幕,这桩案件,如同一个警钟,敲响了各个机关单位,振聋发聩。仿佛也是到了现在,整个社会才意识到,原来女性生存之恶劣,即使是在大家眼中的好单位也是一样。女性自身安全的问题,早已经成了全社会的一个大毒瘤。

一时之间,各种反思接踵而至,弄得好多单位都目不暇接,只能在一堆报表当中腾出点儿时间,去应付上面派下来的政治任务。至于这些口号能不能解决到实际问题,那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借了陆苳笙的光,郑有风在此次案件当中表现非常英勇,这天上午带着他们警队的精英去市上开会,接受领导的奖励去了。薛周要忙着收尾和资料的事情,走不开,于是就让郑有风代领了。

上午十点钟的时候,薛周坐在一个咖啡馆的包厢当中,目光复杂地看着陆苳笙。她刚刚眼睛都不眨一下地告诉郑有风自己在办公室里喝咖啡,整个过程语气温柔神态自然,虽然没有亲自去测,但是薛周也知道,她肯定连心率都没有波动一下。

她放下电话,神情自若地看向薛周,“快过年了,薛警官是打算把你妈妈接到东开市过年呢,还是回老家一趟?”

“回老家吧。”薛周没有郑有风那种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的本事,一听陆苳笙这个开场白就忍不住眉心疼,他抬手揉了揉,觉得郑有风能把这祖宗拖回家里供着,也是吃了熊心豹子胆了,对她说道,“你想说什么就说吧。”

“那好。”陆苳笙也不跟他废话,“我知道你已经查到当初我爸失踪之前,曾经找过你爸。这么多年,我一直想弄清楚他当时失踪究竟是因为什么,这段时间总算摸到一点儿线索。”虽然她看不起刘洋,但总算人家还帮了她一个大忙,“但是再多的我就不知道了。我想问问你,你对这件事情,还有没有什么记忆?”

那件事情发生在十九年前,过了年就是整整二十年了。当时陆苳笙还是一个什么都不知道的黄毛丫头,成天除了看动画片就是洋娃娃,什么都不知道。就算天资再聪颖,也不可能未卜先知,留意她爸爸当时工作上面的事情。她爸爸失踪之后,他单位所有相关的资料都被销毁了,她妈妈当时势单力薄根本查不到,如果想要知道她爸爸失踪的原因,只能从其他地方着手。

而薛周,那会儿已经快十岁了,他又是个男孩儿,多少对当年的事情有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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