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读书

第二十一回 孤胆帝王心

8个月前 作者:星拱北

苍郁这才意识到,一无是处的自己,可能成为他的累赘。想躲,可是已经来不及了,敌人转瞬已将近前!

屠天一边让面馆老板躲起来,一边以闪电般的速度,像拎只小动物般,拽着脖领子,一把将苍郁拎了上来,准确无误抛到自己身后的位置上:“抓紧了!”

“放心吧,不用管我!”

呃,可是该抓哪儿啊?为了保持平衡,苍郁只得死死环住屠天的腰,这时,哪里还顾得上什么旧时男女授受不亲?心“咚咚咚”快要跳出喉咙了。她想,我一定得抓紧了,关键时刻可别给人家掉链子。不给别人添麻烦,不是父母一贯的言传身教么?

屠天是典型的窄腰、翘臀、宽肩型身材,斜方肌挺拔,撑起整个人的精神面貌,三角肌饱满壮硕,又不至过分,充分展示男性力量之美。腰上全是扎实的肌肉,无一丝赘肉,抱着安全又踏实。

苍郁搂着这样的腰身想,苍天啊,大地啊,这样的身板儿简直秒杀一众男模!他老人家这是每天花多长时间在健身器械上啊?屠天实在适合去练游泳,因为那个穿得最少。不用往水里蹦跶,只要在跳台上稍微磨蹭那么一会儿,长枪短炮保准就全对准他一个人来了,第二天轻轻松松上头条,嘿!这么一走神,心情居然不那么紧张了。

屠天这个男人,平时嘻嘻哈哈颇为接地气,而此刻,他坚毅的下巴、棱角分明的眼睛,以及深锁成“川”字的眉头,当然,不能不提他完美绝伦的身材——都让他像个鬼魅般摄人心魄!挺直的脊梁,目空一切的豪情,苍郁眼里的屠天此刻看起来,像个统领千军的帝王!仿佛只待他手臂一挥,便会有万马奔腾呼啸而来,踏平沙场,教敌人闻风丧胆、丢盔弃甲!

只可惜,理想很丰满,现实却骨瘦嶙峋,光杆司令身边除了角端,再有就是自己这个不中用的拖油瓶了!

此时,有另一双眼睛,也在暗处默默地注视着他们。

逸尘镇的街道上,敌我双方狭路相逢。

最前面的,正是戾魔元横!

他须发洁白,身披暗红镶火凰的甲胄,宽大的肩甲向两侧斜飞冲天而去,成为一对霸气而凌厉的翅膀。而跨下那头猛兽,竟比他本人还要吸睛!

它如狼似虎,黑面獠牙,血盆大口,脸侧、眉梢,以及整个脊背,都铺满了长长的灰白色毛发,背上一对巨大而有力的火红翅膀气焰嚣张,身后还竖立一条长刺的棒槌似的大尾巴!

苍郁看得倒吸一口冷气:“那是个什么怪物啊?长得太吓人了!”

“那是穷奇,专门吃人的凶兽之一。”

“凶兽啊,怪不得!”苍郁胆战心惊地小声嘀咕着,“都有座骑了还想要角端,贪心!”

屠天说:“凶兽十恶不赦,怎能和我们的神兽角端相提并论?”

听了主人的话,角端骄傲地抖了抖发亮的皮毛,浑身上下充满干劲儿。看来任何人都喜欢听表扬的话,尤其是从领导嘴里说出来的。一句适时的赞赏,比什么物质奖励都更加振奋士气!

元横斜着眼从上到下瞄了对方几十个来回,心里暗暗吃惊:这小子气度不凡,也难怪角端会看上他。可是找主人又不是找对象,光年轻英俊又什么用,得看背景啊!

可他是打哪儿来的?以前从未见过。嗯,艳福还真不浅,竟搭上这么个美貌的妞儿!不过没关系,一会儿那个妞儿就是我的了,回了我的老巢,无论什么样的女人,还不是任我蹂躏!元横自觉成竹在胸,居然已经开始想象,到时如何玩弄这个即将到手的美女了。回去让自己的那几个老婆都让让,给这个水嫩的小美人腾个地方,嘿嘿嘿!

元横这样想着,嘴上却跟手下调侃道:“哎呦,我还以为哪儿来了个大神呢!闹了半天,不过就是一个瘸子、一个乳臭未干的黄毛丫头,再加上一只畜生!就这寒碜的阵容,居然有胆子跟我斗,这不是让人指着后脊梁说我以大欺小,以强凌弱么?哈哈哈哈哈——”

喽啰们一阵谄媚而夸张的笑声附和着,嘴是咧得很大,但眼睛真笑得却没几个。

屠天深知,识别发自内心笑容的关键点,是看眼周匡肌是否运动,和眼部是否出现鱼尾纹。一个人在假笑时,你可以看到他嘴里下面一排的牙齿。而此刻在他面前,明晃晃地全是下牙,可见这些喽啰与自己的头儿之间,是多么地貌合神离!

“那个妞儿给我抓活的,其他人,弟兄们随意!”

居然笑屠天瘸!这一句最为让苍郁生气,气得她一口噎住,不争气地狂咳了一阵。

——人家那是受伤好不好!而且是舍身救人受的伤好不好!若我会法术,直接就给这个家伙嘴上糊条强力胶,让他一辈子张不开嘴!

屠天倒是对元横的话并不介意。单腿一用力,角端纵身而去,连眨眼的工夫都没用,锋利的荆棘形犄角随便一撸,就扫倒了好几个正哈哈大笑着的喽啰,接着,亮出它颗颗小匕首一样的利牙撕咬!

钢筋铁甲对角端的利齿来说,不过是几根磨牙棒而已。

在生物界,食肉动物和食草动物各有明显的特征。食草动物一般牙齿扁平,用于切断食物,再用磨牙将食物磨碎,肠子短,食物消化得快。食草动物通常脚上长蹄,适于奔跑跳跃,因为攻击性差,它们还喜欢群居,互相站个岗放个哨什么的;而食肉动物牙齿尖锐,可以方便地撕裂其它动物的皮肉,让食物在它们的肠子里充分消化。它们大多长尖爪,方便抓和撕扯猎物,也喜欢单独活动。

而角端颠覆了这一切!

它脚上生蹄,蹄上生爪,爪似利器。既可以闪电般地奔跑,也可以让猎物在它爪下颤栗。它既可以食草也可以食肉,但是,它主观选择了只食草,虽然这样它就需要花更多的时间来找足够的食物果腹,只是因为它受不了那些小动物临死前,无助讨饶的眼神。尤其是小动物们看着自己的父母兄弟姐妹,被活生生撕裂、吃掉时,那种惊恐得仿佛看见了地狱的眼神,让它一辈子都忘不掉。单从看不得弱小受欺这一点来说,它和主人屠天,还真有几分相似之处。

为了健康,许多人选择成为素食主义者。角端食素不是身体所必须,而是心甘情愿,出于慈悲一切有情众生的缘故。从这一点可以看出,角端的智商和情商远在其它动物之上,甚至超出了许多凡人。

它可以群居也可以独居,但世上仅存的角端根本没有几只,濒临灭绝。这残酷的现实注定了它只能独居。好在,遇见屠天之前,它独来独往惯了,十分享受自由自在的快乐。

回头再说战场这边,神兽果然名不虚传,短短时间战果累累!

它越厉害,元横就越是悔恨交加——到手的鸭子本来是属于他的,就这么飞到毛头小子碗里去了!不但这样,还反过来帮着那个臭小子对付自己!自己好歹也是拿好吃的好喝的供养了它好几日的,不说报恩,它也不能如此恩将仇报啊!至于他命人在角端身上不断划开口子的事,他就选择性地失忆了。自己对别人不好没关系,别人一定要对自己好才行。当然,他并不知道角端不吃肉,还以为给它的都是好东西。

看看如此惨败,元横瞪着一群不成器的东西面沉似水。他两脚一踹,穷奇怪叫一声,也一跃而起,载着元横来到角端跟前。

穷奇和角端,一个凶兽,一个祥兽,方枘圆凿,水火不容。圆睁四目针锋相对,展开了近身厮杀!

屠天的鸿蒙剑,同他本人一样低调,虽是宝剑,外观却平平常常,并不引人注意,出鞘时不带丝毫声响,有如鸿蒙之初般宁静,却又有着开天辟地的气势!随他心愿,可五十步内任意距离封喉!

苍郁仿佛忽然就明白,屠天为何总是一身黑衣了。他人长得已是如此出色,若再华服裹身,还给不给别人活路了?再说,风头太劲容易惹祸上身,江湖险恶,低调才是长久之计。云仙也是一样,一身素白已然光芒万丈,哪里还用得着锦衣华服的衬托?

屠天与元横,在各自的坐骑上,面对面开始了较量!

一个使剑,一个使刀。刀光剑影打到一处,看得苍郁眼花缭乱。

又没打到她身上,她的心却揪成一团,仿佛那个带伤奋战的是自己。唯有将屠天抱得更紧些,不让自己甩出去,否则成了对方的人质,岂不是给他添麻烦?不过话又说回来,若自己被敌人抓住,会是个有利的人质么,屠天会在乎么?

屠天在打斗的空隙里,感觉到丫头温软的身子,像只温顺的小动物似地紧紧依偎着

自己的后腰,甚至能感觉到她急速的心跳,一如在岩洞里,自己紧靠着她的时候!顿觉浑身充满了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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