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读书

第二章

8个月前 作者:彩云朵朵

不忍心听的歌曲,《Timetosaygoodbye》。不知道为什么,我一向对歌曲是不挑剔的,但是每回放到这歌,我都会特意快进下一。

遥想我当年还是初中学生的时候,晚自习下,漫步在校园里面,广播里面就是萨克斯的《回家》,和空气中的桂花香气,在秋天的天空,飘得很远。那时候,就以为自己已经长大。有着别人不懂的寂寞。有着对未来的迷茫。

初一的时候,我的班主任是英语老师,他最喜欢的一歌是《takemetoyourheart》,因此让我们学着唱,因此我也喜欢上了很多年,一直到现在。我认为一个好的老师能够改变学生,不仅仅是学习成绩上,现在想起来仍有些唏嘘。不过没过几年他就调往更好的学校去任职了,在以后的我的学校生涯里面,一直没有见到他。

我自认为最大的人生转折是是我小学升初中,我从一个乡村走到了外面的世界。知道了,路,原来不止我家门前的那一条,市也是可以有好几层楼的,衣服可以是成百上千的。衣服也不是用纯棉和涤纶来区分的。以前花两块钱路费就能回家的,进了初中以后每次回家都要涨上好几番,甚至突破两位数。对于那时候零花钱不充裕且经常掉钱且花钱大手大脚的我很是困扰。这就是我以前的想法。

那里面的环境,人,改变了我很多,即使我走进社会,身上的一些脾性也是它赋予的,倒不是说那所学校有多好,贵一点的东西总是有理由的,比如说是学校。

《anyoneofus》

avinetbsp; 《Faraayfromhome》都是我比较喜欢的歌曲,还有水果姐《roar》

我有些羡慕justinbieber,同样的年纪,他的的经济能力已经快能养活一个小镇了。而我只能对着某件衣服遥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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